多选题

下列()情况,国家可无偿收回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

A土地使用者因迁移、解散、撤销、破产或其他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B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和城市规划的要求收回土地使用权

C各级司法部门没收其所有财产而收回土地使用权

D不按批准用途使用土地

E未经原批准机关同意,连续一年未使用土地

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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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相似试题
  •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无偿取得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因迁移、解散、撤销、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应当无偿收回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并可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予以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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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时,对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根据实际情况应给原土地使用者适当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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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下列()情况,经批准可保留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但保留划拨土地方式的期限不超过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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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后,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申请未获批准,国家应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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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机关用地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划拨,无偿、无限期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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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包括土地使用者缴纳拆迁安置、补偿费用(如城市的存量土地或集体土地)和无偿取得(如国有的荒山、沙漠、滩涂等)两种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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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是指乡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用地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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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未按建设用地批准书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动工开发建设的用地单位,连续两年以上未使用的,无偿收回该土地需要做的工作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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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未按建设用地批准书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动工开发建设的用地单位,连续2年以上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并予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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