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艺术是社会生活的反映”的命题是不错的,但笼统地提却毫无意义;如果仅仅强调这一面,则像五十年代以来,照搬苏联教科书,又会陷于庸俗社会学之中。我们过去对艺术与社会的探讨比较狭隘,尤其是书法,更未作深入的研究。许多文章不断重复“成教化,助人伦”,强调书法与社会经济形态和政治制度的关系,并以此规定书法在社会中的地位,这是一种评价性的判决方法。以社会的功利、价值、政治标准纳入书法领域,作为评价书法的标准,而置书法艺术本身规律于不顾,从而得出“社会决定艺术”的片面结论。在这种思想指导下,书法成了一种“工具”、“傀儡”,失去了本体存在的价值,这样书法必然陷于僵化、一律、被动的死胡同中去。历史上唐太宗独捧王羲之,乾隆企图以赵(孟頫)、董(其昌)一统天下的作法都是极其不明智的。捧出一个王羲之,结果中国书法丢掉了三代、两汉及魏晋时那么多书体,让“二王”统治中国书坛一千多年,以致最后走向没落,衰败。这种现象应引起我们的深思。
当然,不能否认书法的社会性,书法艺术及艺术家只有通过社会才可得到承认。从宏观上来讲,书法与一个时代的整个政治、经济、文化、意识形态有一定关系,从书法作品中,可依稀见出社会风尚、艺术追求,反映一定时代人的心灵,但这与“社会决定艺术”是两回事。社会应尊重艺术本身的规律,并可施以影响,这是种平等关系,否则,艺术将异化为非艺术。
书法艺术有着顽强的、自身的、严格的规律,它与社会的关系更直接地是表现在书法家的审美意识上,因为书法艺术的源泉一是中国文字,二是书法家主体的精神。作为书法家,也是社会客观存在,从这一点上说,书法是一定社会生活的反映则是令人信服的。
通过对书法与社会的透视,我们看到这么一个规律:当社会的体制、经济形态相对稳定时,书法易出现较快的进展,进行不断地变革,从而达到书法艺术的繁荣期。其原因在于,人们生活稳定,则相应产生不稳定的艺术追求,精神动性大于物质动性;其次,书法不同于文学,文学在动乱的年代及其动乱之后,人们对时代进行强烈反思,借文学可提出尖锐的社会问题,并借以浇胸中块磊。而书法则在经济发达时有条件能对其艺术特征进行探讨,它相对来讲是更偏于纯形式的艺术,因而对于社会,其独立性远远超过文学、戏剧、绘画等文学艺术门类。
根据以上情况,“书法社会学”将由如下几部分组成:
一、书法家社会学,也即书法生产的社会学。主要探讨书法家及其流派与思潮在特定的历史环境下成长发展之规律,探讨书法家与社会及整个社会人的关系;
二、书法作品社会学。主要探讨书法作品在社会中的作用、地位以及社会对作品风格形成的质的规定性,并研究作品在时间、空间中的生命力及价值构成规律;
三、书法欣赏者社会学,即书法作品需求的社会学。研究不同欣赏者、评论家对作品产生、发展的影响及制约作用,他们的欣赏水平、趣味、要求,并研究如何满足、提高广大读者的欣赏需要和水平。就目前来讲,可通过调查来总结不同层次欣赏者的要求以及形成各种要求的社会诸因素。
总的来说,“书法社会学”就是联系书法艺术品所产生的社会历史背景,对其形态、特征、风格、功能、意义进行研究的科学。它将解决社会、经济及时代变化的文化模式如何影响书法艺术发展;反过来,又要研究书法作为一个时代的精神化石是怎样把不同时代的文明模式反映出来,它如何对社会起作用和起什么样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