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劳动争议处理的原则:是企业劳动争议调节委员会、劳动仲裁委员会、人民法院在处理劳动争议案件时,必须遵守的基本准则。它贯穿于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的始终,体现了国家劳动理发关于劳动争议处理的指导思想。关于劳动争议处理的原则,《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理》第4条明确规定:“处理劳动争议,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着重调节,及时处理
这一原则要求劳动争议发生后,应着重采取调节的方式使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话界矛盾。当调节无效的时候,才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和人民法院加以解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时,也必须先进行调节,调节不成的,方能进行仲裁裁决。人民法院受礼劳动争议的案件,在不同的审判阶段都应先进行调节,尽量争取双方协商解决争议,调节不成才进行判决。着重调节并不是强迫调节,当事人是否接受调节,是否当成调节协议,应当由当时人资源决定。
及时处理原则一方面要求当事人在劳动争议发生后,应当积极主动的向相关部门申请调节或仲裁,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另一方面有关部门在受礼劳动争议的案件后,应当尽快查明事实,分清是非,并在此基础上对劳动争议作出迅速、及时的调节、裁决和判决,不得无故延误,不得违背时限方面的法定要求。
(二)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处理
这项原则要求处理劳动争议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提哦啊界仲裁如果违反法律有关规定,即使双方当事人自觉自愿达成的协议也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受法律保护。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二者相互联系,不可分割,只有严格遵守这一原则,才能保证劳动争议的正确处理。
(三)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是指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任何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动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双方当事人应该一视同仁,尤其要确保双方当事人享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双方当事人享有相等的权利,承担相等的义务,一方不得享有凌驾于另一方之上的任何特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