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旧唐书》记载:兴平县人上官兴,因醉杀人亡窜,吏执其父下狱,兴自首请罪,以出其父。京兆尹杜悰、御史中丞宇文鼎,以其首罪免其父,有光孝义,请减死配流。彦威与谏官上言曰:“杀人者死,百王共守。若许杀人不死,是教杀人。兴虽免死,不合减死。”诏竟许决流。关于这段史料的理解,错误的选项是( )

A伤害他人的行为不适用自首

B自首要求犯罪“未发”,上官兴自首在官府已经立案并抓获了其父亲,其行为不属于自首

C按照唐律规定,出于孝道自首可以减刑

D本案例反映了“礼”与“法”之间的冲突

正确答案

来源:www.examk.com

答案解析

相似试题
  • 甲间接故意杀人,致2人死亡,乙交通肇事致2人死亡,但对甲判处的刑罚应当重于乙,这直接体现了( )。

    单选题查看答案

  • 在秦代若教唆未满15岁的人抢劫杀人,按秦律规定,即使分赃仅为十钱,教唆者也要被判处:()

    单选题查看答案

  • 源于唐律的杀人离乡的刑名,在清朝叫做“()”。

    填空题查看答案

  • 《法经》将杀人、伤人等到危害他人人身的犯罪,规定于()

    单选题查看答案

  • “昏、贼、贼,杀”是夏朝法律内容,其中“杀人不忌为()”。

    单选题查看答案

  • 某公司在销售广告中写道“凡介绍推销公司产品的,给付销售额的1%佣金”后被人举报,经查发现该公司给付的佣金都有详细账目记载。该公司的行为()。

    单选题查看答案

  • 汉成帝时,甲杀人,告之其养子乙,乙藏匿甲。问乙何论?()

    单选题查看答案

  • 有人认为:"没有杀人的目的,就不构成故意杀人罪。"请运用相关刑法理论和规定进行辨析。

    简答题查看答案

  • 夏朝有“昏、墨、贼,杀”的制度。据叔向解释:“己恶而掠美为()”。“贪以败官为()”。“杀人不忌为()”。

    填空题查看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