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一封来信保护大片风景》。
1992年3月,一封群众来信反映,桂林市旅游区的溶洞景观遭到人为的严重破坏,呼吁政府采取有力措施,坚决予以制止。来信说,桂林地区发现一些人为了发财,肆无忌惮地大量采掘旅游区内溶洞的钟乳石、云盆,进行非法交易,已形成开采、购销、营运和市场一条龙的态势。有的开店销售,有的整箱整车销往国外,有的竞将整个溶洞卖给私人“开发”。在桂林市,除了七星岩、芦笛岩外,很难再找到一个完好无损的溶洞。收到这封来信后,广西自治区信访局的同志感到来信所反映的问题十分重要,便及时打电话向桂林市有关单位了解,得到回复与来信所反映的情况基本一致。于是,将来信的内容编写成摘报,并就如何制止这一事态提出了建议。
这件摘报呈送给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领导同志,领导阅后十分重视。1992年6月,自治区人民政府专门发出了《关于坚决制止任意开采、破坏、买卖钟乳石的通知》。通知指出,未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任意开采、破坏和在任何场合下收购、出售、经营各类钟乳石(包括吸水石、形象石)。一旦发现,坚决取缔、没收和查封,并对有关人员和单位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通知委托自治区地质矿产局具体负责监督管理工作,有关部门紧密配合。由于来信反映情况及时,领导采取措施得力,使这种损害、破坏自然资源和风景资源的行为得到了有效的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