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答题
消费者签收商品后反馈商品存在“鞋类三包服务”中包含的质量问题的,商家应根据什么规范向消费者提供服务?
正确答案
1、签收商品后的7天内(自签收后次日零时起计算时间,满168小时为7天):
消费者可要求商家提供退货或更换商品。
消费者要求退货的,商家应当全额退回消费者支付款项和退货邮费;
消费者要求换货的,商家应当免费为消费者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商品并承担因换货产生的所有邮费。
2、签收商品后的15天内(自签收后次日零时起计算时间,满360小时为15天):
消费者可要求商家提供更换或修理商品。
消费者要求更换的,商家应当免费为消费者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商品并承担因换货产生的所有邮费;
消费者要求修理的,可选择由商家进行修理或自行修理,若选择由商家修理,则商家需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邮费;若选择自行修理,商家需向消费者支付商品实际成交金额20%的修理费用,最高不超过50元(“居家日用/鞋用品/居家鞋”类目下商品最高不超过10元)。
3、签收商品后的120天内(自签收后次日零时开始起算至第120日的24时止)且商品实际成交金额在50元及以上的:消费者可要求商家修理商品。消费者要求修理的,可选择由商家进行修理或自行修理,若选择由商家修理,则商家需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邮费;若选择自行修理,商家需向消费者支付商品实际成交金额20%的修理费用,最高不超过50元(“居家日用/鞋用品/居家鞋”类目下商品最高不超过10元)。
4、消费者要求更换商品的,商家应当在签收被更换商品的次日零时起72小时内发出更换商品,否则商家需为消费者退款并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邮费。
5、更换之后的商品,三包服务有效期自消费者签收之日起重新计算。更换后商品在消费者签收后15天内再次出现本规范所列质量问题的,商家须为消费者办理退货退款并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邮费。
6、消费者要求修理商品的,商家应当自收到商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修复,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商家或其安排的维修人员应当在“三包”凭证上如实记录每次接受修理日期、修理所占时间、修理部位等情况。商家未在规定的期限内修复商品,每延误一日按商品实际成交金额2%的标准补偿消费者(补偿金额最高不超过商品的实际成交金额。商家拒绝补偿的,消费者可选择退货或更换;鞋类商品的三包服务期应当扣除修理占用的时间,并按所扣时间相应顺延到期日。
7、消费者要求修理商品的,如商家无法修理或经一次修理后仍然不能正常使用的,商家应当根据消费者的要求为其更换或退货并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邮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