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4月12日,市中区消费者郝某来到市中区消协投诉称:2006年1月6日,郝某在市中区某电信商场A—12区杨某手机专卖柜,花了1560元购买CECT手机一部,使用至3月底该手机出现黑屏,到售后服务部修理时发现该手机是假冒手机,不予免费保修。要求被诉方手机专卖柜杨某双倍赔偿。
消协接到投诉后,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调查。经调查某电信商城A—12区手机专卖柜杨某,已于一个月前不干了,该店铺柜台已空,据临边人员讲杨某是外地人,自走后一次没有来过。
某消协分会根据调查情况,以找不到被投诉方为由,通知投诉人该投诉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