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夫妻分居期间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依法归()。

A一方所有

B夫妻共同所有

C部分共同所有,部分分别所有夫妻共同所有

D离婚时协商处理

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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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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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婚后的劳动所得为夫妻共有,非劳动所得的财产,则归各自所有的财产制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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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甲与乙婚前即约定双方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并到公证机关办理了公证。婚后,由于两人均系再婚,出于对再婚生活的谨慎,双方又签订了婚后财产协议,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各人所得财产归各人所有,对方不得干涉,但此协议并未办理公证。就甲与乙的夫妻财产约定的效力,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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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詹华(男)与韩云(女)于1989年经人介绍相识,并建立恋爱关系。1991年4月,两 人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感情尚可。自1996年起,詹华开始迷恋于文学写作,对家 务不闻不问。时间一长,韩云对此很不满,两人经常吵架,感情急剧恶化。2002年,韩云 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詹华也表示同意。双方对财产问题存在争议:韩云要求分得 夫妻居住期间的二间房屋的一半;诉讼期间,詹华的一篇小说发表,得稿酬18000元, 韩云也要求分得一半。但詹华不同意她的要求,理由是,二间房屋是婚前所建造,应属其 个人财产,稿酬是他个人劳动所得,应属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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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冬萍,女,现在美国留学。吴启文,男,现在法国留学。李、吴二人于1985年4 月自主结婚,婚后生一女孩,女孩一直随吴父一起生活。由于婚前缺乏了解,婚后两人关 系不太融洽。1989年,吴启文到法国留学,第二年李冬萍自费到美国留学,双方分居至 今。在美留学期间,李冬萍结识了台湾人于泽信,两人志趣相投,很快进入热恋。1992年 李冬萍委托国内律师向国内某法院起诉,要求与吴离婚。理由是与吴脾气性格不合,且长 期分居,双方夫妻生活有名无实。被告同意与原告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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