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答题

中方某公司收到国外开来的不可撤销信用证,由设在某国境内的某外资银行通知并加以保兑,中方在货物装运后,正拟将有关单据交银行议付时,忽接到该外资银行通知,由于开证行已宣布破产,该行不承担对该信用证的议付或付款责任,但可接受某出口公司委托向买方直接收取货款的业务。为此,你认为中方应如何处理为好?

正确答案

某方应按规定交货并向该保兑外资银行交单,要求其付款。因为根据“UCP500”,信用证一经保兑,保兑行与开证行同为第一性付款人,对受益人承担保证付款的责任,未经受益人同意,该项保证不的撤销。

答案解析

相似试题
  • 中方某公司收到国外开来的。不可撤销信用证,由设在我国境内的某外资银行通知并加保兑。中方在货物装运后,正拟将有关单据交银行议付时,忽接该外资银行通知,由于开证行已宣布破产,该行不承担对该信用证的议付或付款责任,但可接受我出口公司委托向买方直接收取货款的业务。

    简答题查看答案

  • 中方某公司收到国外开来的。不可撤销信用证,由设在我国境内的某外资银行通知并加保兑。中方在货物装运后,正拟将有关单据交银行议付时,忽接该外资银行通知,由于开证行已宣布破产,该行不承担对该信用证的议付或付款责任,但可接受我出口公司委托向买方直接收取货款的业务。

    简答题查看答案

  • 中方某公司以CIF价格向美国出口一批货物,合同的签订日期为6月2日。到6月28日由美国花旗银行开来了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金额为35000美元,证中规定装船期为7月份,偿付行为日本东京银行。我中国银行收证后于7月2日通知出口公司。7月10日我方获悉国外进口商因资金问题濒临破产倒闭。

    简答题查看答案

  • 中方某公司以CIF价格向美国出口一批货物,合同的签订日期为6月2日。到6月28日由美国花旗银行开来了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金额为35000美元,证中规定装船期为7月份,偿付行为日本东京银行。我中国银行收证后于7月2日通知出口公司。7月10日我方获悉国外进口商因资金问题濒临破产倒闭。

    简答题查看答案

  • 某合同规定:6、7月份两批平均装运。中方公司收到外国银行开来的信用证,其中规定:装运不迟于7月31日。中方公司因货已备好,且信用证中没有规定必须分批装运。因此中方公司于6月5日一次全部装船并运出。

    简答题查看答案

  • 某合同规定:6、7月份两批平均装运。中方公司收到外国银行开来的信用证,其中规定:装运不迟于7月31日。中方公司因货已备好,且信用证中没有规定必须分批装运。因此中方公司于6月5日一次全部装船并运出。

    简答题查看答案

  • 我出口企业收到国外开来的不可撤销的跟单信用证一份,由设在我国境内的某外资银行通知并加具保兑。我出口企业在货物装运后,正拟将有关单据交银行议付时,接到外资银行通知,要求出口商改托收方式出口。

    简答题查看答案

  • 我出口企业收到国外开来的不可撤销的跟单信用证一份,由设在我国境内的某外资银行通知并加具保兑。我出口企业在货物装运后,正拟将有关单据交银行议付时,接到外资银行通知,要求出口商改托收方式出口。

    简答题查看答案

  • 一般情况下,国外开来的信用证应该是不可撤销的信用证。

    判断题查看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