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材料】
某工程项目已完成初步设计,建设用地与筹资已落实,业主准备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优选承包商。
1.招标程序如下:
A.招标单位向政府和计划部门提出招标申请;
B.编制工程标底,提交设计单位审核(标底为4000万元);
C.编制招标有关文件;
D.对承包商进行资格后审;
E.发布投标邀请函;
F.召开标前会议,对每个承包商提出的问题单独地作出回答;
G.开标;
H.评标,评标期间根据需要与承包商对投标文件中的某些内容进行协商,对工期和报价协商后的变动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
I.确定中标单位;
J.业主与中标的承包商进行合同谈判和签订施工合同;
K.发出中标通知书,并退还所有投标承包商的投标保证金。
2.准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在评标中重点考虑标价、工期、社会信誉、施工经验等四方面因素,各项因素的权重分别为0.4、0.3、0.2、0.1,现有甲、乙、丙、丁、戊、己等6个承包商投标,根据各单位投标书的情况及各种因素,得分情况见表2-3。
在投标书中,各承包商均提出了对业主的优惠条件,各单位优惠条件见表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