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解析
1.利益相关人未真正参与评估
高等教育质量的利益相关人主要是指政府、社会(如:中介评价机构、一般公众舆论、雇主等)和学校(学生的参与主要在学校内部质量保障层面)三个层面,高等教育质量保障需要利益相关人的多方参与。而在我国评估仍然是政府主导的模式,科学化、社会化、规范化的社会评估机构还远未成熟。这种单一的评估主体存在严重的不足,即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在教育质量评估中集管理者、举办者与评估者于一身,权责不清,使得在评估指标体系的制定和实施时,或囿于举办者自身的利益,或受制于上下级体制约束,使评估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受到影响;学校作为主要利益关系人,没有能有效地参与评估的主要过程,虽然许多学校也建立起了相应内部质量保障制度,但尚未健全,并且多数并不是院校自身的自觉之举,而是应付政府评估之急,还处于“要我评”而不是“我要评”的阶段;学生作为高等教育的主要利益相关人,无权参与到评估中去,即使有幸参与评估,但都处于学校的控制下,流于形式;作为接收高校“产品”的企业、公司等雇主和高校存在巨大的利益关系,不能参与到评估中去,造成企业资源的巨大浪费,同时高校不能及时得到企业的反馈信息而导致人才培养的滞后性,无法满足社会需求 。
2.评估专家队伍整体素质不高
评估专家队伍素质高低是保证评估结果客观、公正的关键。目前,我国评估专家队伍的素质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但是年龄结构和来源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如专家主要是由教育界的人士组成,社会其他各界几乎没有,这不利于加强高校与社会的联系。在专家年龄结构上,中老年专家较多,青年专家较少,不利于青年专家的成长和发展。有些评估专家责任感不强,在评估中带有个人利益,带有主观倾向,严重影响评估结果的效度。
3.评估指标体系单一,过于强调硬指标
随着招生规模的不断扩大,我国高等学校数量增多,办学类型也多样化。而在实践评估中,采取一刀切,强调千篇一律,实施的教学水平评估在指标体系的选择上既没有按院校共同的、基本的质量标准来确定,也没有按照分层、分类标准来确定,存在“大一统”的单一的评估指标体系。教学水平评估侧重于学校设施、生师比、图书数量、教师学历水平等办学条件方面的硬指标的考察,对学生发展、校园文化建设等软指标方面考察关注不够,存在“重物轻人”的现象,缺少对人的价值、人的需要和人的发展的有效关照。
4.高校缺乏对评估结果的正确认识
毫不夸张地说,有些高校把评估结果当成是“生死状”,没有真正意识到评估的目的在于学校的长远发展,存在功利主义和形式主义的倾向,一些学校为了迎接评估,编造数据、伪造材料,通过“拍脑袋”“捏一把”捏造学校发展特色。一接到上头评估的通知,马上 “日夜奋战”,“查漏补缺”,评估结束评估组织前腿刚跨出学校大门,学校跟着大松一口气,整个松懈下来。在对待评估结果上,大喜大悲,造成浮躁心理,违背了评估的初衷。
5.评估者缺乏对评估的再评价
评估者在对高校评估后,没有及时对自己的评估进行再评价,这样容易造成评估停滞不前。
6.国内缺乏对评估研究的重视
教育评估在我国刚刚起步,评估研究成果不多,有关评估的专著很少,同时没有坚实的评估理论作指导,评估技术也相对落后和低效率,评估的程序缺乏科学化和标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