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2008年6月,某支行柜员利用银行管理漏洞,私自挪用客户资金,涉案金额达30万元,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基本案情:2008年6月,某客户前往银行支取到期的定期存款30万元,发现早在一年前已被他人支取。经调查,该笔存款的业务经办人为综合柜员王某,传票上客户签名似是王某代签,其间王某出境休假,回岗后,该行及时控制,王某如实交代挪用事实。
作案手段:王某利用传票保管不善,调阅经办的存款传票,获得客户账号和身份证号,于2007年6月一天,趁办理业务间隙,将密码读写器拖入柜台内,手工输入存款账号,根据客户生日揣测出密码,利用偷窥得悉的授权员李某密码,“一手清”提前支取客户30万元定期存款,从尾箱取出现金放入塑料袋,置于柜台角落,用衣服掩盖,第二天下午下班后,拎出该行。
损失及影响:王某出生于银行家庭,父亲是该行老员工,他本人也成为了所在单位骨干。案发时,刚组建小家庭,人生旅程刚启程,因一念之差,葬送了自己的前程,使自己家庭蒙羞,新婚妻子也离他远去,一失足成千古恨,所有付出收货付诸东流。王某挪用客户资金案不仅影响他本人和家庭,还牵连了许多领导和同事。授权柜员李某对王某过于信任,输密码时没有防备,被王某偷窥获悉授权密码,为其作案提供了条件,被开除。营业部主任由于对传票保管、大额取现审查不严,被警告。分管副行长被追究领导责任,被诫勉谈话。该行整体绩效考核受影响,员工绩效工资大幅降低,省市分行查办此案,花费大量人力物力精力。造成的损失和负面效应,很长时间难以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