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材料中提出的“学校消亡论”的观点是不正确的,“家庭学校”的出现也有其利弊,具体分析如下:
(1)学校教育是由承担责任的教师和接受教育的学生共同参与和进行的,这是学校活动中主体的特殊性。学校教育的环境具有极大的人为性,具有明确的目的、指定的教育内容与活动计划、有系统的组织和特殊的教育条件。从个体活动的角度来看,学校中的个体活动与其他社会活动的区别在于有教师的指导,活动的结果还要接受检查。
(2)家庭学校是学生通过网络选择自己喜欢或需要的科目来接受教育,而不必到学校去。
(3)家庭学校有其自身的优势:第一,它体现了对学生教育选择权的尊重,保证了学生的自由学习权,能够满足不同学生对教育的不同需求;第二,充分利用家庭资源,大大减少了政府对教育的投入,促进了学校的教育改革,有利于教育整体水平和质量的提高;第三,通过家校融合的形式开辟了家长参与教育的途径,促进学习型社会的形成;第四,最大限度地减少学校教育中存在的大量时间浪费现象,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第五,有利于克服学校教育平均化、一刀切的倾向,更好地实施个性化的教育,对发展学生独立的个性和创造性大有好处。家庭教育也会带来一些问题,如影响到孩子团队合作精神和社会适应能力以及竞争能力的培养等。
(4)学生在学校环境中的学习是一种社会性学习,是师生共同构建学习主体的过程,在充分尊重人格的基础上,通过多样、丰富的交往活动,不仅为学生提供一个自由和谐的教育环境,而且使教学活动成为一种社会文化活动。此外,在实现教学任务上也比较全面,有利于学生多方面的发展,不仅能使学生获得系统的知识、技能和技巧,同时班集体内的群体交往活动有利于形成学生互助友爱、公平竞争的态度和集体主义精神,并有利于形成学生其他一些健康的个性品质。而这些都是家庭教育所不能达到的。因此所谓的“学校消亡论”是错误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