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答题

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定义的洗钱上游犯罪有哪几种?

正确答案

2003年6月,国际反洗钱组织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在柏林召开会议,对洗钱犯罪的上游犯罪作了明确的规定,范围包括:有组织犯罪集团和敲诈勒索、恐怖主义犯罪、贩卖人口及偷渡、性剥削、非法贩卖麻醉品和精神性药物、非法贩卖盗窃赃物及其他物品、非法贩卖军火、腐败和贿赂、诈骗、伪造货币、产品的伪造和盗版、环境方面犯罪、谋杀和重伤害、绑架与非法监禁和扣押人质、抢劫或盗窃、走私犯罪、敲诈、伪造罪、盗版以及内幕交易或市场操纵等20种以上严重刑事犯罪。

答案解析

相似试题
  • 2003年6月,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在柏林召开会议,规定的洗钱犯罪的上游犯罪种类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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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对洗钱是如何定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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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对洗钱是如何定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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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于上游犯罪状况,金融机构可参考我国有关部门以及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等国际权威组织发布的信息,重点关注以下哪类()国家(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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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于上游犯罪状况,金融机构可参考我国有关部门以及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等国际权威组织发布的信息,下列不属于重点关注的国家或地区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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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的40条反洗钱建议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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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的全称是打击洗钱金融行动工作组,成立于1989年的西方七国首脑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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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加勒比地区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成立于()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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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规定,金融机构应制订哪些反洗钱和反恐融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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