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下列关于写字教学阶段目标的表述正确的一项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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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课程标准》对学生的识字与写字有哪些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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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教学必须在大量的()过程中,培养学生的识字写字能力、阅读能力、写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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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版)》关于识字写字教学提出了哪些具体的教学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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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为什么既是教育的客体又是自我教育和发展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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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语文知识为基础,语文能力(识字、写字()阅读、习作、口语交际)为核心,是语文能力和语文知识、语文积累(文化底蕴)、审美情趣、思想道德、思想品质、学习方法和习惯的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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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识字与写字教学,下列说法不当的一项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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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课程标准》阶段目标从“识字写字”、“阅读”、“习作”(小学1-2年级为“()”,3-6年级为“()”)、“口语交际”四个方面提出要求。课程标准还提出了"综合性学习"的要求,以加强语文课程与其他课程、与生活的联系,促进学生听说读写等语文能力的整体推进和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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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教师强调语文学科的学习是最重要,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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